西安市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辖区高桥街办曹家庄村老支书刘凤旗,在与街道办事处商谈拆迁事宜结束后,回家路上遭到数名不明身份者殴打,致双腿骨折。目前警方已经通过官微公开悬赏万元征集破案线索。(据《法制晚报》2016年3月13日报道)
3月13日正值两会召开之际,上午还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报告中得知“依法审理征地、拆迁等案件,回应群众关切,支持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。”下午就因拆迁事宜刘凤旗被打段双腿。两个新闻对比来看,说明关于拆迁、征地出现恶性事件仍会存在。对此立法者及执法者应予以高度重视。
立法层面看,包括《征收条例》在内强调政府系征收人,改变原来《拆迁条例》由开发单位出任拆迁人的现象。立法者此举初衷是好的,认为政府作为征收人定会改变原来的状况,所以立法中对政府征收拆迁的约束较少。笔者建议,在立法时应考虑,在项目进行中只要出现违法强制即可立即取消项目运行。
现实层面看,实施违法强拆或暴力强拆,往往是隐瞒进行。一旦出现,征收人说不是自己干的,开发单位说不是自己干的,而报警到公安,公安抓不住人,案件可能很难给予刑事立案。但惨的却是被征收人。
技巧层面看,作为被征收人来讲,在拆迁过程中应该学习维权技巧。首先拿起法律武器在合法层面给予对方压力,切忌说大话得罪那些“施暴者”;然后,注意谈判时机,老刘主动找街道办事处不是说不行,但已经给别人乘人之机。
最后,笔者要说的,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要做到智慧、合法维权,而那些施暴者同样会受到法律严惩。